2009年2月17日 星期二

民主,從舊區重建開始(二之一)

民主,從舊區重建開始(二之一)

梁文道
文化評論人

什麼是「H15」?「H15」是市區重建局在灣仔老區的3個項目之一,指的是利東街一帶大約8900多平方米的範圍,包括了54座建築物、930個住戶和 100多家小商舖(其中包括了香港人熟悉的「喜帖街」)。市建局正打算搬遷這裏的全部居民和商戶,清拆所有房屋,然後一如以往地把這塊地面平整過後,再準 備推出市場。在這富有傳統香港風味的老灣仔地區,已經有「H16」(船街項目)和「H17」(灣仔道項目)先後經過這些步驟。

什麼是「H15」?它也是香港有史以來第一個居民參與的市區更新計劃。在一些規劃師和社工等專業人士的協助下,這個地段的居民主動提出了他們的規劃案,正在等待城規會的決議。「H15」是發生在同一個地區,兩套市區重建方式,兩種規劃理念,兩種政治過程及文化的首趟交鋒。

一 直以來,在香港的主流論述裏面,民主就意味着立法會和特首的全面直選。「爭取民主」4個字,幾乎和「爭取07、08普選」是同義詞。而一提到民主,我們又 會想到公民社會;一談公民社會,就聯想到七一大遊行等示威活動。似乎民主就是去投票選擇政治領袖,公民社會就是香港市民爭取這種選擇權力的集體行動。可是 民主實在不只是隔個四五年就去投一次票這麼簡單。它還應該有更廣闊的意義範圍。難道民主不也是每一個公民有權參與有權決定會影響他生活面目及質素的重大公 共事務嗎?難道民主不也是政府得在制訂政策的過程及決策的機制中放下那種從上而下「以我為主」的心態嗎?所謂的公民社會,難道不也包括一組肯定民間互助精 神,以及尊重個人權利的價值觀嗎?「H15」居民參與規劃案的歷史意義,就在於它是香港市民首次要求有份決定他們居住空間的未來面貌,也在於它是一次比較 民主的空間權利主張。

「都市規劃」規劃的不是一個沒有社會背景的空洞城市,所有的都市規劃也都是一種政治過程,它可以把一些人從一個有工 作且各種設施健全的傳統社區,遷去遠離城市中心的地帶「填邊」;它可以產生更多的財富,也可以加劇貧窮。只要回想一下屯門的歷史,再看看今天的天水圍,就 會明白我說的不只是抽象的道理,而且是具體的現實。

但是在香港,舊區的重建和城市的規劃從來就不是一項嚴肅的政治議題,更加沒有被放進公 民社會的建立與民主化的整個進程裏面思考。無論是政府和官方單位,還是一般市民,大家在重建過程裏考慮的,都只是賠償金額足夠與否。例如市區重建局和它的 前身「土發」,在決定要重建一個舊區的時候,不用搞任何正式深入的居民諮詢,只需在報上登個通知,無人反對的話幾個星期之後就摸上居民門口估量一番。在 「H15」重建案裏,甚至有市建局職員進了居民家門之後,不問准不請示地就自動翻箱倒槓,令人氣結。居民不能夢想他住的地方未來會變成什麼模樣,他唯一的 選擇就是對着市建局拋出來的賠償價錢,說接受或者不接受。如果選擇不接受,市建局職員有時還會語帶威脅地告訴業主,以後的價錢會更糟。如果住戶向議員求 助,議員們提供的協助往往也是討價還價,而非讓居民在居住空間的權利上得到伸張。拿到錢之後,很多居民會發現他再也不可能住在原區;而那被推平的舊居上建 起的新樓房,則住進了更有財力的新來戶。

(原文刊載於《明報》,18/5/2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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